每個公司的有一個法定代表人,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是有股東中出資額多,同時有德高望重,有相當?shù)念I導力和經(jīng)營管理能力的人來擔任,也有這種情況,股東聘請股東之外的人來擔任法定代表人,也就是名義法人,但不管誰來擔任法定代表人,當事人必須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有所了解,否則也許當你要承擔責任的時候,還不知道為什么要承擔法律責任。以下是有關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。
1、我國《民法通則》第49條規(guī)定:企業(yè)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除法人承擔責任外,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、罰款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(jīng)營范圍從事非法經(jīng)營的;
(二)向登記機關、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;
(三)抽逃資金、隱匿財產(chǎn)逃避債務的;
(四)解散、被撤銷、被宣告破產(chǎn)后,擅自處理財產(chǎn)的;
(五)變更、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,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;
(六)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,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。
2、我國《刑法》第31條規(guī)定: 單位犯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。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規(guī)定。 看到上述法律規(guī)范后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一定時刻明白自己的責任和風險所在,更不能在沒有公司股份的情況被聘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而遭到巨大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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